服这些药易犯困!多地提醒:春节返乡谨防“药驾”******
春节临近,很多人选择自驾返乡,近期湖北黄冈、新疆石河子等多地交管部门发布消息称,长途驾车,除了注意避免疲劳驾驶、酒驾等,还要注意避免“药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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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后止咳
此类成分最易“药驾”
“药驾”简单来说就是指服用了影响驾驶安全的药物后仍然驾驶的行为。一些药物在服用后会引起嗜睡、头晕、反应模糊、视线重影等不良反应,从而危及行车安全。
“近期止咳药使用的药物咨询量达到了新高。有患者反馈止咳药吃完容易犯困,是因为某些止咳药里面含有氯苯那敏,就是我们常说的扑尔敏。”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药学部副主任药师张彦丽说。
此前在上海市卫健委直播活动中,上海市儿童医院药学部副主任李志玲曾提示,在经常使用的复方感冒药中,凡是带有“敏”字的,一般会含有扑尔敏之类的抗过敏成分,这些成分会抑制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从而令人产生乏力、困倦、嗜睡或视物模糊、头晕目眩等症状。
氯苯那敏主要用于治疗鼻炎、皮肤黏膜过敏,以及缓解流泪、打喷嚏、流涕等感冒的症状。日常药物如感冒清、感速康、速克感冒、酚麻美敏、氨麻美敏、氯芬黄敏、重感灵、复方感冒灵、复方甲氧那明、咳特灵、康乐鼻炎、鼻舒适等感冒、镇咳、鼻炎用药中,均含有氯苯那敏。
张彦丽介绍,氯苯那敏是第一代抗组胺药物,能透过血脑屏障、与组胺结合发挥抗过敏的作用,氯苯那敏会引起嗜睡,降低人的注意力和警觉性,使人感觉疲乏或精神不济。因此服用含有氯苯那敏成分的止咳药、鼻炎药或者感冒药后一定注意,不要驾驶车辆,以防“药驾”,威胁驾驶安全,诱发交通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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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扑尔敏
这些药物都要注意
据了解,世界卫生组织列出7大类在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并提出在服用上述药品后应禁止驾车,包括:对神经系统有影响的催眠药物、有恶心呕吐反应或变态反应的药物、止痛类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的药物,以及某些抗高血压药物和降血糖药物等。
“服药时一定查看下说明书。”张彦丽提示,在一些药品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和禁忌里会有“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字样,看到这条提示就一定要避免驾车。
不同成分在不同患者体内产生影响的时间差异会很大。如必须驾车一般需要等待药物在人体内的浓度下降到一定水平后再驾车。同时一些药物对饮酒或服用失眠药的患者影响会更大些,“事实上,很多药物的说明书都相当冗长,患者往往没有耐心仔细阅读,但为了出行安全,一定要关注这些细节。”张彦丽说。
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